11月16日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营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有序推进,该《条例》计划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营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部重要法规。在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实到立法的各环节、全链条,广泛征集各方意见,深入听取群众建议。《条例》体现了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成熟经验和做法,也充满了基层群众的智慧,是广泛凝聚共识,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法规。为推进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法规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条例》制定工作。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密切配合,就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开展调研、论证,《条例》立法工作进展顺利。